深圳二手房“三价合一”: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

据新华网报道,3月28日晚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这一举措被认为深圳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阴阳合同”现象将被杜绝。

通知要求,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不动产权登记系统将对网签合同相关价款与购房贷款额进行自动比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核定贷款额度的银行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自动拦截并予以退文,并将相关违规情况报监管部门核查。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三价合一”是指二手房买卖时成交价、评估价以及网签价三者统一。由于涉及到税费问题,网签价往往会做低,而评估价则涉及银行贷款,为了多贷款,往往会比成交价高。

在何倩茹看来,“三价合一”落地主要会影响买房人的购房成本。

“这一政策对市场影响主要是二手房购房者只能在降低杠杆或者减少税费两者选择一个,对于需要多贷款的购房者来说,就必须按照高额纳税。一定程度上,降低减少非理性的加杠杆行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进一步分析称。

何倩茹预判,“三价合一”的政策落地短期内会对深圳二手房楼市造成交易量下降的情况。

“政策刚落地,目前还没有感受到什么明显的变化,对二手房买家来说可能会进入观望期,但是今年以来深圳也推出了不少新盘,并不会对这部分购买人群造成影响。”深圳中原地产一中介说。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政策并非历史首次出现,2009年北京发布的京银监通【2009】84号文件就已经落地执行,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北京到目前一直执行“三价合一”政策。

上述文件亦规定,各银行必须按照网签合同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张大伟指出,从北京执行接近10年的市场看,“三价合一”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主要在短期,对于深圳来说,过去的确存在很多高评高贷的高杠杆现象,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市场短期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但一线城市投资需求已经明显减少,在对自住为主的市场,三价合一的影响从北京看,影响不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