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付使用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找物业还是开发商?

网友提问:已交付使用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应当找物业还是开发商?

经纪人回答:

一般情况下,我们居住的房子如果有什么问题,第一想到的就是物业,总觉得房子出现什么问题都是物业的责任。但是,小Q要告诉大家,如果都这样想就太便宜开发商了,房子也是有保修期的,保修期内,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我们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在找不到开发商或者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协助业主进行维修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可以接受业主委托实施一些维修业务,在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之后,业主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业主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追偿

 (射洪搜房网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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