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面推行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日前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自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着工作调动的缴存人,新政出台后,大大方便了购房者使用公积金买房,如: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射洪搜房网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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