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集体资产变股权 射洪农民试当“股东”

集体资产变股权 农民当“股东”

——射洪县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5月5日,经过一夜的暴雨冲刷,射洪县沱牌镇黄家堰村的空气变得格外清新。上午10点,雨势减小,村民徐如列穿上雨衣便匆匆出门了。

此时,离徐如列家不远的沱明路上,被大风吹断的几棵大树横倒在道路中间,将村里的主干道拦腰截断。徐如列将绳子的一头系在倒下的树上,另一头系在了自己的摩托车上。绑好后,他慢慢地开着车将树挪到了空旷的地方。几次下来,阻塞的道路恢复了畅通,而他却淋成了落汤鸡。“这条路是咱村里的集体财产,维护好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财产。”徐如列说,自从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里人对集体资产的爱护意识都提高了。

2015年,射洪县被确定为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10个试点县之一。根据规定,射洪县选择在全县具有代表性的3个点:子昂办事处建设村、沱牌镇黄家堰村、洋溪镇蒲家浩村先行试点。

随着试点工作的结束,试点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采访。

农民变“股东”

“地是我的,股份我也有,每个月还有1600块钱的收入,这样好的事,以前想都不敢想啊!”62岁的黄家堰村民徐如干乐呵呵地对记者说。

当了大半辈子农民的徐如干,现在有了两个新身份——“新股东”和“职业农民”。他把家里的5亩多地“入股”射洪盈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植甜橙,除每年固定领到的700元保底土地入股红利外,甜橙亩产超3000斤时,超过的部分还将按照8%的比例参与分红。此外,作为甜橙园的技术工人,徐如干每月还能按时领取工资。

土地“入股”,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在黄家堰村,像徐如干这样成为“股东”的农民共有1135人。

2015年6月,黄家堰村正式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此村里专门成立了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改革的第一步便是清产核资。村里的集体资产分为了以甜橙为主的经营性资产,以沟渠路凼、村小学、村文化活动室为主的非经营性资产和以公益林为主的资源性资产。这些资产经过股权量化,分别配置到了1131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上。

“以前做得再多都属于公司,现在受益的多少都与自己的钱包挂钩,农民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村文书张萃东告诉记者,虽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刚刚开始,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变化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但村民的积极性已经完全显现出来。最明显的便是在对果树、道路的保护上。

如今,黄家堰村的村民自发组建了巡逻队,加强对集体资产的保护。

试点改革各有特色

“园中村”“城中村”“城郊村”,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主要选择在这3种农村进行。

黄家堰村地处射洪现代农业园内,资产清晰,易清算。而对于“城中村”“城郊村”来说,复杂的资产类别让改革遭遇了第一道难关。

繁华的街道,拥攘的人群,射洪县子昂街道建设村是典型的“城中村”。2003年,建设村由村改居,成立了建设社区,但村集体资产、经济组织仍然存在。目前,建设村由9个居民组,原住居民4000余人。

为了做好改革工作,建设村首先找来本村的党员和一些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并找到各居民组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宣传政策也倾听民意。通过在村办公室设立群众来访办公室,收集群众意见。为此,村里聘请了专门的律师给予法律指导。

在建设村的办公室里,厚厚的一叠资料记录着数十次会议的情况。最终,建设村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上,对原住居民采取A、B、C分类对待,量化股权 ,1231人拥有了股东资格。

“由于现有分配人口的砍断时间有差异,如何拟定截止年限成了此次改革的重点。”建设村工作人员表示,A、B、C三类股东分别按照现有村上有分配权的人口、属建设村常住户口,因各种历史原因为想以后村社分配的人口和土地工进行分类。股东资格确认后,经过股权量化的集体资产被折股配置到了每一位股东头上。

两个利益都要兼顾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兼顾好集体、社员的利益对于推动改革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股改不是以分光集体资产为目的,而是使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在切实保障社员利益的同时,也要估计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经过试点,建设村的改革系统管理员周小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射洪县的试点当中,该县按照川办发〔2014〕100号文件要求,将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纳入股改范围,推进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集体资产的股权量化工作。在黄家堰村的改革中,将该村的甜橙树作为经营性资产、园区配套建设的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作为非经营性资产一并纳入股份制改革,明确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集体性质,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射洪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股份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建设村股份合作社实现(投资)收益27.5万元,黄家堰村股份合作社实现(经营)收益92万元,蒲家浩村股份合作社实现(发包)收益7.2万元。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在提取规定比例的公积公益金后,所余资金将不再和往年一样留在村“两委”使用,而是按股份兑现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虽然射洪县的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人员配置不足, 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政策措施滞后,股权继承、转让、交易等权能如何实现都是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市农经站负责人表示,改革的道路仍任重道远。(记者 颜朝辉)

射洪搜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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