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是否算合同的内容

在线提问:房地产广告是否算合同的内容?

纪人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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