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银行房贷细则


  农业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28日 

  1.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

  2.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纪录的,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3.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尚未有明确定义。

  建设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28日  

  对于普通住房,按照住房面积大小确定,具体要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理解为,如果现在贷款买的房子由于面积比较小等原因不能满足住房需求,需要贷款再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用来一家人居住,被认为是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分行可以自主制定细则。

  光大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31日

  1.购买首套房符合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等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30%。

  2.对于已发放贷款,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15%利率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2倍。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招商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1月3日

  招行房贷新政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二成,优惠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但是对于二套房的利率优惠则要根据各支行的审贷规定自行决定执行。

  优惠利率范围仅限于首次贷款买房,而贷款买第二套房则按照去年9.27的房贷政策执行,首付四成,且利率上浮10%。

  交通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1月3日

  交行房贷新政实施细则规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交行房贷细则未松绑二套房贷。

分享到: